张忠斌(1967年1月-2020年10月19日),男,湖北松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一级高级法官。2018年起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67年,张忠斌生于湖北省荆州专区松滋县斯家场镇姜家岭村。该村在改革开放后出了许多高学历人才,被誉为荆州市“博士第一村”。
1983年,张忠斌进入湖北大学英语专业学习,1987年考上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1990年毕业后,长期在法院系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他最初在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大(业余法律大学)分部担任副主任、助理审判员。1992年,他曾就市属企业单位职工内部盗窃问题以及门卫值班漏洞问题致信《人民日报》。1994年行政区划变动后,他在荆沙市(1996年更名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庭长、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等职。
2002年至2005年,他在职攻读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刑法学者李希慧,论文题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毕业后在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三个月。2005年,他在湖北省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笔试考了147.5分,高于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2006年10月至11月,他曾短暂出任荆州市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后又回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2006年12月20日,他负责审判被指控犯有受贿罪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
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干部。2007年,他被调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庭长。2011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这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最高荣誉。2011年1月,他又调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9月,受聘为十堰市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文社科系兼职教授。2014年6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当选为院长。2015年9月,受聘为宜昌市三峡大学兼职教授。
2018年,调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他致力于对黑社会及恶势力犯罪的依法查处工作。
2020年10月19日中午,张忠斌在办公室自缢身亡。财新媒体引述消息人士话称,19日上午曾有湖北省相关领导找张忠斌谈话。中午有熟人喊着一起吃饭时,他却一反常态支支吾吾,未接受邀请。下午16时许,工作人员送文件到张忠斌办公室时敲门而无人回应,用备用钥匙打开门后发现张忠斌已在办公室自杀身亡。据2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他身患疾病,长期服药。
张忠斌自缢事件恰逢湖北省委展开常规巡视与中央巡视湖北之际,引发关注。环球人物杂志引述法律界人士话称,张忠斌平时“彪悍霸道”。而中国新闻周刊在采访张忠斌的朋友时则表示“(他)农村苦孩子出身,即使后来当了副院长也不会摆架子,性格比较谦逊”。
他的弟弟张忠军(1971年9月出生)也是一名公务员,曾任武汉市纪委副书记、江岸区区长等职,2020年4月出任武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