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侯(1713年-1777年),清朝文学家。江西省新昌县棠浦镇沐溪村人。因“字贯案”文字狱,遭乾隆帝所斩。
出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后与兄长王景云共同启蒙。为求功名,自锁于王氏祠堂小房,日以继夜苦读不出。家人从槛下小洞送进三餐。
二十四岁才补博士弟子,1750年,三十八岁中举人。孟森在“字贯案”说王锡侯“盖亦一头巾气极重之腐儒”,“乡里小儒气象”。以十七年光阴自编《字贯》一书,分天文、地理、人事、物类四大类,共四十卷。此书针对《康熙字典》收字太多,“然而穿贯之难”等缺失,加以补强,并称“字犹散钱,义以贯之,贯非有加于钱,钱实不妨用贯,因名之曰《字贯》”。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为一个仇家王泷南向江西巡抚海成举发,又诬陷说,王锡侯有40里花园,10里鱼塘。乾隆帝以“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抄家时仅获七十多两银子。《字贯》凡例写入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之名讳(玄烨、胤禛、弘历),仅缺笔避讳没有改字法、空字法而已,被乾隆帝指为大不敬。王锡侯被监送京城问斩,子孙七人都被判斩,其他人“充发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胡思敬的《盐乘》说:“被诛时情状甚惨”。原来江西巡抚海成上奏时建议革去王锡侯“举人”头衔,乾隆帝在刑法方式上宽恕王锡侯,免其凌迟,处以斩首。宽恕其亲属,其诸子留待秋季大刑期间执行死刑。其余诸项以律执行。江西布政使周克开、按察使冯廷丞也因为看过《字贯》一书,未指出悖逆之处,遭到部议降调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