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姓十家,为唐朝山东的几个士族,由北魏的四姓、五姓发展而来。
七姓十家分别是陇西李氏李宝的六子,太原王氏王琼的四子,荥阳郑氏郑温的三子,范阳卢氏卢度世的四子、卢辅的六子、卢溥不知几子,清河崔氏崔宗伯的二子、崔元孙的二子,博陵崔氏崔懿的八子,赵郡李氏李楷的四子,共士望四十四人。
高宗时宰相李义府门第寒微,曾和山东士族攀婚,被拒绝,因此怀恨在心,上告高宗,怂恿高宗下诏,禁止七姓十家自以为婚姻。为巩固关陇统治集团,唐高宗下令,此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婚)”,但这实际上没有达到效果,“男女皆潜相聘娶,天子不能禁”。后来武则天又利用科举扶植山东士族势力而抑制关陇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