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鼐(1558年-1626年),字孝与,号周庭,山东承宣布政使司青州府蒙阴县(今山东省蒙阴县)人。明朝东林党官员、文学家、诗人,万历前期“山左三大家”之一。
曾祖父公跻奎,任湖广副使,父公家臣,翰林院编修。公鼐中式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历官左谕德,为东宫讲官。升左庶子,因病回乡。
明光宗即位登基后,召见公鼐,任命为国子监祭酒。明熹宗即位,公鼐升詹事,上奏称:
奏疏呈入宫中,明光宗并没有同意。天启元年,因改元不过半年,御史言官就有十多人被谴责调职,公鼐因此上疏劝诫并讥讽辅臣。因此得罪了明熹宗,被谴责。但不久仍然升任礼部右侍郎,协助掌管詹事府,担任实录副总裁。公鼐好学见闻广博,磊落有器量见识。看到魏忠贤阉党祸乱政纲,称病回乡。不久去世。崇祯初年,恢复官职,并赐抚恤,谥文介。
公鼐以诗文著名,提出“齐风”的诗歌主张,与于慎行、冯琦并称“山左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