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弄玉,会稽人,唐武宗会昌年间民女、诗人。有《三乡之咏》诗见于《云溪友议》卷中。
李弄玉本名不详,为无名氏。《嘉泰会稽志》因一阕有关其名字的词“二九子,为父后,玉无瑕,弁无首,荆山石,往往有”猜测其名有可能是“李弄玉”。李氏本居若耶溪东,好与朋友同志游览胜景。后与丈夫某(名字不详)迁居长安晋昌里,一同游览浐水、渭川、终南山等地。不久,李氏的丈夫去世,她悲痛欲绝。会昌二年壬戌(842)仲春十九日,李氏在三乡驿留下了一篇序、一首悼亡诗。在序的末尾,她因认为“翰墨非妇人女子之事”而隐去了自己的姓名。她的诗文感动了当时的诸多士人、文人,他们纷纷唱和李氏的凄婉故事。唱和者包括:陆贞洞、王祝、刘谷、王涤、李昌邺、王硕、李缟、张绮、高衢、韦冰以及贾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