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冒赈案,又称甘肃米案,是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甘肃发生的一起地方官员以“赈灾”为名,共谋作弊、肆意侵贪的大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余万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几个省,震动全国,时称“甘肃冒赈案”。
甘肃因常发生灾难,有“捐粮为监”的习俗,就是就是平民透过捐纳取得监生的身份,是一种荣耀,也可以应考孝廉。但此事因为常有弊端,被废除。
乾隆三十九年(1774),陕甘总督勒尔谨以甘肃地瘠民贫,仓储不足,请求实行“捐粮为监”,以粮食充实仓储,乾隆帝在大学士于敏中的游说下批准。
乾隆派出浙江布政使王亶望前往甘肃主持捐纳监生,王亶望与勒尔谨勾结,将捐监豆麦改成折色银两,朝廷规定每名监生须捐粮43石,王亶望把粮食改收白银47两,另外加收手续费8两,为王亶望及各级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便利,当时贪污甚多,如果官员不向王亶望行贿,就无法与王亶望见面。时有谚语:“一千两见面,两千两吃饭,三千两射箭。”。半年后,王亶望谎称称收捐一万九千人,得豆麦八十二万石。至四十二年初,王亶望称全省已开销监粮600余万石。乾隆四十二年初,朝廷派刑部尚书袁守侗前往甘肃开仓查粮,发现并无不妥,原来甘肃官员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并撒上谷物,袁守侗也认定是“粮仓满囤”。袁守侗回京奏称“仓粮系属实贮”,乾隆帝信以为真。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王亶望以赈灾“有功”,升浙江巡抚,改由王廷赞接任布政使一职,王廷赞担心生变,本想要奏请停止捐监,但怕王亶望等一干人等的罪行东窗事发,又被利益蒙蔽,乾隆四十二年六月至四十六年初,王廷赞在任上又办理监粮500多万石,也大获其财。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大学士阿桂赴浙江勘察海塘工程时,弹劾杭嘉湖道王燧和嘉兴知府陈虞盛贪腐,以致民怨沸腾,王亶望任浙江巡抚时,王燧、陈虞盛均为其亲信,是年二月,阿桂查出“王遂赀产多至二十余万两”,此事牵连到王亶望。皇帝怀疑与王亶望有关,下令逮捕王燧,严查有无“交通情事”。时值河州回民苏四十三起义,勒尔谨作战屡败,布政使王廷赞奏说:“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乾隆非但没有嘉许他的忠诚,反而认为他不应该有如此钜额财产,传谕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访查王廷赞收入与官职不相称问题。
阿桂前往甘肃镇压河州回变时屡次奏报军情,因雨延误用兵,可见当时甘肃并无旱象。乾隆帝派侍郎杨魁到浙江会同巡抚陈辉祖严审王亶望。乾隆四十六年赐勒尔谨自裁,王亶望斩首,王廷赞处绞,依《大清律例》,所有涉案官员皆须正法,但考量影响太大,故改为将贪污数额较大的56名官员处死;发配边疆数十人;按察使福宁,因坦白交代,获“从宽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乾隆帝处理甘肃冒赈案之时,曾派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查抄王亶望家财,没收亶望财产折合白银300万两。乾隆四十七(1782)年七月有关官员将查抄财物解送内府时,乾隆帝却发现王亶望有一批玉器没有在查抄清单上,因而起疑,又专派阿桂、福长安等至浙江调查此案,发现陈辉祖竟联合安徽布政使国栋、浙江布政使李封、按察使陈淮、王杲等人,私吞王亶望家财。乾隆帝称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乾隆四十八年二月,陈辉祖亦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