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英(20世纪-),男,南方都市报创办人及前主编,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调研员。
2003年-2004年卷入南方都市报案中。2004年3月5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李民英涉嫌受贿案。3月19日,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李民英犯受贿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的97万元,上缴国库。李民英与同案的喻华峰提出上诉。6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提前一年出狱。
李民英(20世纪-),男,南方都市报创办人及前主编,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调研员。
2003年-2004年卷入南方都市报案中。2004年3月5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李民英涉嫌受贿案。3月19日,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李民英犯受贿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的97万元,上缴国库。李民英与同案的喻华峰提出上诉。6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提前一年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