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罗马共和国
前509年–前27年
罗马帝国
前27年–1453年
元首制
西罗马帝国
君主制
东罗马帝国
王政时代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Kingdom)
共和时代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Republic)
帝国时代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Empire)
帝国晚期宪政(英语:Constitution of the Late Roman Empire)
罗马宪政史(英语:History of the Roman Constitution)
元老院
人民大会
长官
执政官
裁判官
财务官
资深长官(英语:Promagistrate)
市政官
保民官
监察官
总督
独裁官
骑士统领
执政保民官(英语:Tribuni militum consulari potestate)
国王
三头执政
十人委员会
雷加图斯
督军(英语:Dux)
公职(英语:Officium)
行省公职(英语:Prefect)
代理官(英语:Vicarius)
二十六人团
刀斧手
大元帅(英语:Magister militum)
统帅
首席元老
大祭司
奥古斯都
凯撒
四帝共治制
罗马法
统治
祖先之法(英语:Mos maiorum)
共治
准可(英语:Auctoritas)
罗马公民
晋升体系
元老院法令(英语:Senatus consultum)
罗马宪法,是一系列不成文的指引与原则,后人主要以遵从先例的方法,传承这些宪法。宪法是非正式、非官方的,很多条文都是不成文的,也经常被人改动。因此,罗马宪法比较像不成文法,而不是成文法。不过,人们也会通过通过新法律,废除旧法律,主导罗马宪法的演化。
很多现代的政制概念,都源起于罗马。例子有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三权分立、否决权、法定人数(Quorum)、冗长辩论、弹劾、财权(Powers of the purse)、定期选举。即使是较少提及的现代政制概念,也是源起于罗马,如集团投票(Bloc voting)。
罗马宪法随着时间的流逝演变。公元前573年,罗马王国宪法让位予罗马共和国宪法。公元前27年,罗马共和国宪法又让位予罗马帝国宪法。到了公元300年,罗马帝国宪法又再次让位于晚期罗马帝国宪法。但实际上,罗马宪法的演变,并非几步达成的,而是经过长年累月的推进达成的。这四部宪法,代表了罗马宪法演进的四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