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根标准(英语:Sagan standard)指的是一句格言,这句格言声称“特别的主张要有特别的证据”(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
特别的主张,指的是不为既有的证据,也就是“平常的”证据所支持的主张。因此对于这类的主张,必须有新观测到的证据来支持,不然就是要对既有证据的重新诠释,而这样做会是“特别的”。
这句格言,在1980年,在电视节目Cosmos上,因为卡尔·萨根而变得普及。有两篇1978年的文章也都用了一样的句子,其中一篇刊载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之上,另一篇则由科内如‧罗摩奎师那‧劳欧(英语:Koneru Ramakrishna Rao)所撰写并刊在《超心理学期刊》(Journal of parapsychology)之上,两篇皆受之后成为《科学》期刊编辑的物理学家菲力普·艾贝尔森所引用。
一些人指出,在更早以前,人们就已有非常类似但表达方式不同的说法了。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就曾说过“对于不寻常主张的证据量,必须与其不寻常度成比例。”在1808年,托马斯·杰斐逊曾说道:“每天有成千上万我们无法解释的现象出现,但是对于尚待得知的自然法则间缺乏类同的那些被提出的可能真相,验证其真确性所需要的证据,与验证的难度成比例。”在1978年的《论特别:澄清的尝试》(On the Extraordinary: An Attempt at Clarification)一文中,社会学家马塞罗·突鲁西(Marcello Truzzi)说道:“一项特别的主张,需要特别的证明。”
在2004年,脚踏车选手蓝斯·阿姆斯壮曾以“特别的主张要有特别的证据”(Extraordinary allegation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这段话,以回应记者大卫·华许提出的他使用禁药的传闻。阿姆斯壮最终在2013年坦承使用禁药。
这句格言提升了对于非既有共识主张的证据标准,进而表现出的对“正统”显著的支持,且对何谓“特别的证据”的判断,可以是主观且模棱两可的,因此一些受到批评。大卫・戴明(David Deming)写道说:“科学不考虑两类的证据。将‘特别的主张要有特别的证据’滥用于压制创新及维持正统的状况,应当要避免,因为这样做,不可免地会导致科学建立可信知识的目标减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