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立(1962年—),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曾任台东县议会议长、台东县县长,其妻邝丽贞也曾任台东县县长,其妹吴秀华为台东县议长,吴家家族在台东各有成就,政商人脉丰富。
高雄应用科技大学毕业。从商转政,参选议员,一参选议员就获得第一高票,同时当选副议长,担任副议长期间,并于前任议长病故,在补选时当选议长,当选时才三十七岁,从政资历不到一年,创下全国最年轻议长的纪录。
2005年,吴俊立当选第十五届台东县县长,因吴俊立在台东县议长任内涉小型工程款弊案被判刑,吴俊立当选就职后即告停职,当选满一个月后请辞台东县县长乙职。
2009年8月4日,吴俊立因由国民党辅选参加2005年台东县长选举期间,涉嫌以每票两千元交付时任国民党台东县党部主任曾文仲买票,被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更一审维持判决有期徒刑二年、褫夺公权六年。
2015年3月3日,由最高法院判决贪污罪无罪定谳,与律师拟提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