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孙兰(?-1643年),字畹仲,直隶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广东副使。
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累迁四川成都府知府。蜀王宗人虐待民众,民相聚,将焚内江王府第。王孙兰尽力劝解。因父丧去职。
服阕,起官绍兴府知府,迁广东副使,分巡南雄、韶州二府,围剿连州瑶族作乱,三战三捷。崇祯十六年(1643年),张献忠大乱湖南,郴州宜章与韶州接壤。孙兰向督府乞援不应。张献忠陷衡州,肆意屠戮。韶州辖县乐昌、乳源、仁化,逋窜一空。连州守将据城而叛,韶州士民闻讯,逃奔一空。张献忠设伪官,传檄将至。王孙兰仰天叹道:“失封疆当死,贼陷城又当死,吾盍先死乎!”自缢殉国。然而,敌人最终并未攻来。朝廷悯其忠,予赠恤。《明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