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詹姆士·麦当劳(英语:Richard James McDonald)和莫里斯·詹姆士·麦当劳 (英语:Maurice James McDonald),简称麦当劳兄弟(McDonald brothers),是世界首家及最大连锁速食企业麦当劳的创办人及美国速食文化先驱。
现今许多特点就是由这对兄弟发明(如纸餐具、特殊人员编制、送玩具等),他们于1940年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贝纳迪诺西14街以及东北街1938号路口建立了第一个称为麦当劳的烧烤餐厅。他们在1948年推出了“Speedee服务系统”。在1955年麦当劳兄弟开始和雷·克洛克联手拓展特许加盟业务,但后来麦当劳兄弟不愿扩张太快,双方出现嫌隙。1961年麦当劳兄弟以270万美元(相当于2017年的2,200万美元)向克洛克售出麦当劳公司,却仍保留在圣贝纳迪诺的餐厅(但被迫改名为“大M餐厅”)。后来克洛克在该餐厅附近开了一间麦当劳分店,导致大M餐厅也结束营业。
因经济大萧条,麦当劳兄弟于高中毕业后搬迁至当时蕴藏丰富工作机会的加州,前后做过许多工作(如电影院等),在1937 年建立了一个热狗店(麦当劳前身)。
1940年,麦当劳兄弟在加州圣贝纳迪诺开设了第一家麦当劳餐馆。当时,汽车刚进入美国家庭。人们在驾车外出时,喜欢在路边的餐馆买方便食品。而兄弟俩摸透了顾客的需求,一是快速,二是廉价。于是决定把经营的重点放在汉堡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