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县是中国旧县名,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境内。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升归德州为归德府,置商丘县,为归德府治所在地。1913年归德府撤销,商丘县归豫东道,后又先后隶属开封道、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豫皖苏第一行政区、商丘专区、商丘地区。1997年商丘撤地设市,商丘县随商丘地区一同撤销,现分属梁园区和睢阳区。
商丘县是1986年12月8日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由于商丘县被裁撤,此称号已由睢阳区继承。
1997年建制撤销之前,商丘县下辖以下乡镇:
商丘县是中国旧县名,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境内。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升归德州为归德府,置商丘县,为归德府治所在地。1913年归德府撤销,商丘县归豫东道,后又先后隶属开封道、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豫皖苏第一行政区、商丘专区、商丘地区。1997年商丘撤地设市,商丘县随商丘地区一同撤销,现分属梁园区和睢阳区。
商丘县是1986年12月8日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由于商丘县被裁撤,此称号已由睢阳区继承。
1997年建制撤销之前,商丘县下辖以下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