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业务,是银行业务的一类,与表内业务相对。即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表外业务回避了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避免了对银行信贷总规模的限制,避免了对单个客户贷款规模的限制。
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与表内的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关系密切且有风险的业务。包括“或有债务”与“或有风险”,例如:
广义的表外业务,是指狭义的表外业务再加上无风险的业务:
表外资产可以转换为表内资产。例如,商业银行向一家进口企业开出信用证。如果信用证到期时该进口企业未能按合同付款,银行向收款人支付合同款项后,这笔交易要从表外的“开出信用证”、“应付信用证款项”科目销记,会计分录为表内的“信用证垫款”、“资金账户”科目。
同样,表内资产也可能转换为表外资产。例如,商业银行把买入的票据(贴现)在未到期前卖出(转贴现),就面临着“卖出的票据被拒付”这一不确定风险,需要在表外科目中分录。再例如,银行把一批贷款重新组合后包装为银行债券销售,这就把这批贷款从表内转移到表外。最常见的是信用抵押贷款的证券化。
监管当局一般要求严格管制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避免风险集中。通常是用信用转换系数把各类表外业务换算成表内业务余额,实行并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