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州长(英语:Governor of Florida)是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地方行政首长,同时也是该州武装力量(英语:Florida National Guard)的总司令。 州长有责任执行州法律、有权批准或否决州议会通过的法案、 召集议会, 以及授予特赦,但弹劾案除外。
在佛罗里达州第一次并入美国时,未来的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正担任该地的军事总督。佛罗里达领地于1822年成立,期间共计有5位总督在6个任期内任职。首任领地总督为威廉·邓恩·莫斯利(英语:William Dunn Moseley),他任职长达12年,是迄今佛罗里达历史上担任行政长官时间最长的人。
自1845年建州以后,共有45人出任过佛罗里达州州长一职,其中有1人担任过两个不同任期的州长。而在历任州长里,共有四位州长已经连续完成了两个任期,他们分别是威廉·邓宁顿·布洛克瑟姆(英语:William Dunnington Bloxham)、鲁宾·艾斯丘、杰布·布什和里克·斯科特。鲍勃·格雷厄姆(英语:Bob Graham)差点就连续完成了他的两个任期,但他在第二任期到期前3天宣布辞职。这也造成了他的继任者韦恩·米克森(英语:Wayne Mixson)成为任期最短的佛罗里达州州长,仅仅任职3天。
现任佛罗里达州州长是共和党人罗恩·德桑蒂斯,他于2019年1月8日开始履职。
佛罗里达曾是西班牙和法国的殖民地,随后它曾一度被英国控制,但后来在独立战争后再次沦为西班牙的殖民地。在这些时期,佛罗里达拥有不同的殖民总督。特别是英国控制时期,佛罗里达被分为东佛罗里达和西佛罗里达并有各自的总督。
西属佛罗里达是美国依据《亚当斯-奥尼斯条约》从西班牙手中获得,该条约于1821年7月10日生效。 西佛罗里达的部分地区已经划分给了亚拉巴马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而剩下的部分则和东佛罗里达交由一名拥有行政首长权力的联邦军事专员管辖,直至这些地区被合并和建制化。
佛罗里达领地于1822年3月30日成立,其管辖范围由东佛罗里达与西佛罗里达合并而成。
佛罗里达州于1845年3月3日加入美利坚合众国;但又于1861年1月10日脱离联邦 并于1861年2月8日以创始邦的身份加入美利坚联盟国。 美国内战结束后,它曾一度作为第三军事区(英语:Third Military District)的一部分而存在。 1968年6月25日,佛罗里达州重新加入联邦。
1938年的《佛罗里达宪法(英语:Constitution of Florida)》规定,每隔四年选举一次州长,州长职位不得连任。 而根据1861年制订的《国家分裂条款》的相关规定,州长的任期被缩短为两年,但取消了连选连任的限制。 不过在该州根据这一法律进行首次选举之前,佛罗里达州却已经被联邦占领。在佛罗里达州随后制订的1865年宪法和1868年宪法里,又重新规定了州长的四年任期; 但却没有早先的任期限制,直到1885年宪法里又再度引入这项规定。 根据现行的1968年宪法的规定,如果州长没有辞职而致使其连续两届任期超过6年的话,他将不得再参加下一次州长竞选。 从1885年开始,每届州长的任期都从选举完成后的第一个1月的首个周一后的周二开始, 这个规定延续至今。
最初,如果出现州长空缺的情况,则由佛罗里达州参议院议长继任该职。 在1865年宪法和1868年宪法里,佛罗里达州设立了副州长(英语:Lieutenant Governor of Florida)职位, 允许其在州长出缺的情况下代理州长职务。不过副州长一职在1885年宪法里被废除,继续由州参议院议长在州长出缺后继任州长职位。 到现行的1968年宪法里,副州长职位被重新设立,副州长可在州长出缺的情况下继任为州长。 州长与副州长在竞选时被列在同一张选票上。
在美国内战前,佛罗里达州一直是铁杆的蓝州,期间仅仅只有一名辉格党提名人成功获选为州长。 而在佛罗里达州重归联邦后,有三名共和党党员成为州长,但此后就被民主党完全占据了州长宝座。直至90年后,才有共和党提名的州长候选人获胜。
自2003年开始,佛罗里达州州长职位的继承顺位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