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回民公墓,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芦井路1号,隶属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1972年,为解决北京市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居民的丧葬问题,北京市将原北京市第三人民公墓改为北京市回民公墓,划归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
1996年,北京市颁布实施《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同年,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执行办法》,其中第四条称:“本市少数民族土葬的仅限于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和柯尔克孜族。”
北京市回民公墓为北京市上述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居民提供殡葬服务,并为在北京逝世的外地穆斯林以及外国穆斯林提供就地安葬服务。。
到2010年代初,北京市回民公墓的423.55亩墓穴用地已快用完。为此,2013年北京市财政拨出8.3亿元人民币,在北京市回民公墓周边又扩建390亩墓穴用地。根据2013年1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关于批准北京市回民公墓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北京市回民公墓扩建项目在丰台区长辛店镇,东到现状回民公墓,西到山丘与沟西村,北到京原路,南到规划河道北侧的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