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廷襄(?-1870年),字竹厓,浙江山阴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道光十三年(1833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刑部主事,再迁郎中。历官直隶永平府知府,保定府知府、顺天府尹、刑部侍郎。咸丰六年(1856年)出为陕西巡抚。咸丰七年(1857年)署直隶总督。咸丰八年(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军攻占大沽炮台,进军天津。中英签订《天津条约》。因钦差大臣僧格林沁参劾,谭廷襄被革职遣戍军台。咸丰九年(1859年)以三品顶戴署陕西巡抚。时值英法联军进攻北京,款议未定,恭亲王奕䜣、文祥等奏请咸丰皇帝西巡,遭谭廷襄与陕甘总督乐斌上疏反对。咸丰十一年(1861年)授山东巡抚。山东诸郡县群盗蜂起,捻军自安徽入山东,幅军、长枪会、白莲教等同时反清。僧格林沁大军驻山东督剿,谭廷襄率兵出省协助,并督各郡县团练防剿。同治元年(1862年)兼署河东河道总督。同治三年(1864年)入为刑部左侍郎,历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户部左侍郎等职。同治五年(1866年)湖北巡抚曾国荃疏劾湖广总督官文贪庸骄蹇,官文罢职,令廷襄署湖广总督。同治六年(1867年)回京,署吏部侍郎,迁左都御史。再迁刑部尚书,兼署吏部。同治九年(1870年)卒,赠太子少保,谥端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