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有许多对暴力行为的叙述,诗歌和说明,描述、鼓励、命令、谴责、奖励、惩罚、约束和管制,涉及上帝、个人、团体、政府和民族国家。这些暴力行为包括战争、人类牺牲、动物牺牲、谋杀、强奸、种族灭绝和刑事处罚。这些在亚伯拉罕宗教和西方文化中都有历史性的解释,其中包括对行为的辩护和反对。圣经记载中的许多古代以色列民族伦理观念和道德伦理,特别是其中关于大量血腥暴力教义和范例等,与现代社会道德伦理观念已经不相容。圣经与暴力的研究试图提供有关的可靠信息。
同态复仇(拉丁语:lex talionis)理念在《希伯来圣经》即基督教所谓《旧约》中频繁出现,这种复仇法是指被伤害者应以同样的伤害对待施加伤害者, 和现代社会已经不相容。
耶稣会会士Ian Guthridge博士援引了旧约中的大量的种族灭绝事例表示:319-320:圣经中也包含只能称之为"圣经屠杀"的恐怖描述。为了保证被拣选者远离异教和原著民习俗的影响,当上帝命令被拣选者征服应许之地的时候置目标城市于其屠城令下: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当被屠于剑下。
仅仅再提几个其他旧约中暴力例子如下:
如此等等。
在《申命记》,特别是第十三章中,对于此类行为的灭绝程度有如下描述:以色列人被命令“不要留下任何活口...彻底毁灭他们”.这使得大量学者认为这种无差别灭杀行为属于种族灭绝。Niels Peter Lemche(英语:Niels Peter Lemche) 认为欧洲19世纪的殖民主义意识形态是基于旧约中对征服和灭族的叙述 Arthur Grenke认为申命记中表述的战争观助长了对美洲土著和欧洲犹太人的灭绝。
《马太福音》中,耶稣教导:你们听过有这样的教训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我告诉你们,不可向欺负你们的人报复。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要爱你们的仇敌,为迫害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5:38-39,44) 这被广泛认为是反律法论观点,是对旧约教义的批评。对此希波的奥古斯丁在其著作《反福斯图斯》(Contra Faustum Book XIX)中有所讨论,认为这是希伯来律法的终结。 但从下面例子可以看出,新约中的暴力使用程度, 也是使人非常震惊的。
其中一些例子如下:
等等。
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认为圣经描述的基督在道德品性中存在着非常严重的缺点, 他还认为“只要宗教信仰越狂热,对教条越迷信,残忍的行为就越猖狂”,并且慎重地说:“基督教作为有组织的教会,过去是,现在也依然是世界道德进步的主要敌人。”
见: 神学反思和回应(英语:The_Bible_and_violence#Theological_reflections_and_responses)
见: 社会学反思与回应(英语:The_Bible_and_violence#Sociological reflections and respon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