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爵位是一种世袭的贵族身份等级,爵位的拥有者享受与其爵位等级相对应的政治经济权利。贵族爵位一般具有其对应的等级体系,称为“贵族等级制度”或“爵位制度”,是一种在世界古代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广泛存在的现象。
在古代中国,延续最久、影响最大的贵族等级制度为商、周时代确立的五等爵制度,将世袭贵族划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五个等级的世袭贵族严格按照其等级区别所使用的礼器,其中以爵(商周时代的一种贵族特用酒器,作用如杯、盏,一般为青铜所制,有三足,长嘴高脚)为代表,因而贵族等级被直接代称为“爵位”,其后战国时代诸侯变法,尤其秦朝自商鞅变法后,定下自公士至彻侯的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秦始皇创制皇帝尊号后,爵位仍仅限于官员,皇帝、单于等尊号则不属于爵位,语出《鹖冠子‧备知第十三》与新出土竹简《系年》。汉承秦制,各个朝代也沿用“爵位”之谓,而其等级体系则因历朝历代而有所差异。
明清以来,随着东西方政治经济上的接触、摩擦,日本率先对外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等进行系统性的翻译和学习,将英国的贵族等级与中国历史上的五等爵制度相对应起来,创制了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一系列翻译词汇,除此之外,常用的其他欧洲爵位翻译词汇还有勋爵、大公等。时至今日,部分欧洲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仍有这些称谓。
拉丁文为,起源于罗马帝国时期,高级将领、尤其是防守边疆或出战外地的将军可能获得这个称呼。
日耳曼部落受罗马统治者影响,把各个部落首领拥为当地的大公爵(即大公),地方称为大公国,大公爵为一国之主。不久欧洲其他地区也建立了了许多公国,封了许多大公,如:莫斯科大公。
在英国,该爵位的使用相对较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的儿子黑太子爱德华受封为第一个英国公爵。
侯爵,由德国之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是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曾有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到了十五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四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起于罗马帝国晚期,皇帝的近臣可能拿到此称呼。
子爵是欧洲贵族中一个爵号阶级。在英国贵族阶级中是高于男爵,低于伯爵。
这一个爵号早于1387年在英国出现。来自古法文的visconte(现代法文为vicomte)。而这一个词来自中世纪拉丁文vicecomitem(这一个词来自vicecomes)。
来源于日耳曼语,原意指男人。自中世纪开始,人们便把租种国王土地的人称为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