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会社(日语:株式会社/かぶしきがいしゃ ,直译“股份公司”),是源自日本法律定义下的一种商业公司(会社)类型,韩国法律也采用此名称。
日本《商法》立法参酌德国法例,引进其股份有限公司(德语:Aktiengesellschaft,直译“股份协会”)型态,译为“株式会社”。在幕府享保年间批准特定批发商为“株仲间”,此由商家组织行业公会向幕府付规费,以垄断商品买卖权,每家单位即“株”,故前述外来组织形式称“株式”亦指股份;另外股票英文“stock”也有“根株”意思。
株式会社依其命名可为公司名前缀,比如彰化银行(株式会社彰化銀行)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日立製作所),或为在公司名后缀,如丰田汽车(トヨタ自動車株式会社)三菱电机(三菱電機株式会社)等,皆可用缩记“㈱、㊑、㍿”表示。日语会使用“kabushiki kaisha”和连浊的“kabushiki gaisha”两种读音,前者多用作公司英文名,缩记“㏍”。
许多日本公司将株式会社(Kabushiki Kaisha,K.K.)译“Co., Ltd.”,也有翻成美式的“Corporation”或“Incorporated”,英语文件通常指其为“joint stock companies”。日本官方之前曾译“business corporation”,后来改译“stock company”。
由于曾受日本统治影响,沿用日式公司组织架构,同样《商法》(상법)规范“株式会社”(주식회사,Jusik Hoesa,J.H.),亦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