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王朱器䵺(?-1647年1月19日(隆武二年十二月丁亥)),明朝宗室、南明政治人物。
朱器䵺是唐端王朱硕熿的第十一子,隆武帝朱聿键的叔父,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获封德安王;崇祯十七年(1644年)六月弘光帝在位期间居住在扬州。隆武元年七月初一(1645年8月20日)隆武帝继位,晋封叔父为邓王。
隆武亲征,让朱器䵺协助唐王朱聿�在福京监国;次年(1646年)二月,隆武帝前往延平,告诉他:“福京民情安定,市场不变,让朕心感安慰。亲征是为了安民,福京是国家的根本重地,邓王需多方晓谕杜绝逃兵。朕若能早日参拜孝陵,自会有蠲免钱粮的恩诏。”又下诏:“邓王不要私自接受官民的奏章,必需从通政司转达,才不失藩王礼节。如若违反,辅导官方士亮、何九云可以治罪。至于诉讼就应该归入相关官吏,通政司不许转达。”不久边关多次传出警报,他告诫地方尽力实践保甲法。福京失守,他走到广州;广州城陷,他和绍武帝、周王朱伦奎、惠王朱常润、郑王朱常澂、辽王朱术雅、益王朱慈炲、东会王朱肃�、阜平王朱翊� 、钜野王朱寿、通山王朱蕴钺、高密王朱弘椅、鄢陵王朱肃汭、益阳王某和南安王朱企钰一同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