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清,别号濯庵,浙江余姚县(今宁波余姚市)人,寄籍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明朝大臣、诗人。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历官山西太原府知府。弘治十八年(1505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正德七年(1515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甘肃。正德九年(1517年)夏,晋升户部侍郎,兼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明朝三边军饷。正德十四年(1522年),任兵部侍郎。终南京礼部尚书。
冯清工诗,有《濯庵集》,并撰写《保生管见》一卷,刊刻于明嘉靖二十年。其余遗作有:
冯清,别号濯庵,浙江余姚县(今宁波余姚市)人,寄籍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明朝大臣、诗人。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历官山西太原府知府。弘治十八年(1505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正德七年(1515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甘肃。正德九年(1517年)夏,晋升户部侍郎,兼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明朝三边军饷。正德十四年(1522年),任兵部侍郎。终南京礼部尚书。
冯清工诗,有《濯庵集》,并撰写《保生管见》一卷,刊刻于明嘉靖二十年。其余遗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