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是一个名单,列出一些人物、组织、团体、国家或设施的名字,列者规定禁止表列者在指定时间内(或长期)进入指定范围或从事指定行为。禁止某些人或团体进入受保护范围,俗称为“列入黑名单”。
起源于1639年Philip Massinger(英语:Philip Massinger)的戏剧The Unnatural Combat中的台词。
在政治层面上,使用“黑名单”一词带有贬义。如某团体因偏见或其他不正当理由,禁止某些人享用一些当地法律准许或赋予的权利,则有关禁制行为可称为“列入黑名单”。如某甲因威吓某乙而被判禁制令,不算被列入黑名单;但如某甲因揭发所属公司的劣迹而被公司开除,且被禁止再从事相关行业,则某甲可说是被列入黑名单。
设立黑名单被认为是迫害的一种,也是对人权的侵犯。政府设立黑名单亦多属秘密行动,不易被揭发。
近代有关设立黑名单的指控包括:
黑名单的实施有三个层次:
在电脑应用中亦常常使用黑名单的策略:
与黑名单相对的是白名单,即“除名列于上者外一律不准进入”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