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桂(1493年-?),字世芬,明朝政治人物。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今莆田市)人,军籍。
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五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七十八名进士。嘉靖三年(1524年)担任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蒲圻县(今属湖北省赤壁市)知县。擢升户部主事,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改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山东。十二年九月督学直隶。嘉靖十四年九月以弹劾吏部尚书汪铉,触怒世宗,被杖削籍为民。
曾祖方新,府同知,进阶中顺大夫。祖父方暻。父方宜贤,知县。母吴氏。具庆下。弟方一兰,同科进士;方一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