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樟脑局是台湾日治时期初期负责管理樟脑专卖事务的机构,正式成立于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7月24日,由台北樟脑局升格而来,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6月1日与台湾总督府制药所、台湾盐务局一同并入台湾总督府专卖局,业务由该局脑务课继承。
台湾于日治时期初期,因樟脑业易因牵扯外商引发国际纠纷,樟脑价格上扬也使得有劣质樟脑业者有滥伐、滥制、偷斤减两及走私的行径,于是台湾总督府有了进行樟脑专卖的计划。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6月23日实行〈台湾樟脑局官制〉后,成立台北、新竹、苗栗、台中、林圯埔、罗东六个樟脑局,隶属在民政部殖产课之下,各局置局长一人,其中除了罗东樟脑局是在该年8月1日开局运作外之外,其余都是在该年7月1日便开始运作。其概况如下:
后来因其组织不足以应付事务,而六局之中台北樟脑局虽然在制度上与其他五局是对等地位,但实务上已不然,遂进行制度调整。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7月24日公告修改过的官制后,台北樟脑局改为台湾樟脑局本局,隶属于台湾总督,其内部设有局长官房、专卖课、制造课、会计课,职员有局长一人(总督府敕任官充任)、专任事务官三人(奏任)、专任技师二人(奏任)、专任书记六十九人(判任)、专任技手三十五人(判任)。本局之外设有支局,设有支局长一人,由事务官、技师或书记充任。各支局概况如下:
而后为了要有一单位负责监督樟脑再制业务与掌理再制樟脑储存、制造、贩卖业务的事宜,遂在日本神户设立神户出张所,于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9月1日开始运作。
但改制后不到一年,为了统整各专卖事业,台湾总督府向中央提出〈台湾总督府专卖所官制〉案,通过后于该年5月23日以敕令116号公布〈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官制〉,之后于该年6月1日刊载于台湾总督府府报上且同日于府报上公告〈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分课规程〉后,台湾樟脑局并入专卖局,业务由该局的脑务课继承,而原有的支局除了罗东支局外,其他支局与神户出张所都改制为专卖局的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