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诗(生卒年不详),字士游,益州广汉郡雒县人。东汉时期官吏,官至郎中,他与其妻庞行为《二十四孝》中涌泉跃鲤的主角。
姜诗伺候母亲,十分孝顺,其妻庞行亦非常孝顺。姜诗的母亲喜欢饮江水,但水源离家六、七里,庞氏常提着桶去汲江水给姜母喝。有一次庞氏遇上大风,不能及时回家,姜母十分口渴,姜诗责备庞氏,并且赶走她。庞氏惟有暂住在邻家,每天不分日夜纺织,用纺织得来的钱到市场买珍馐,煮好饮食,叫邻家女人送给姜母吃。
久而久之,姜母奇怪地问邻家女人是谁送来,邻家女人和盘托出。姜母感到惭愧,叫回庞氏,恩情、养护愈来愈勤恳。后其子因要到远处提桶去汲水而溺死,庞氏怕姜母哀伤,不敢对他说,而借词说他出外行学了。姜母又爱吃鱼鲙,又不能独自食用,夫妇二人常尽力做好鱼鲙,叫邻家女人一同共享。
一日,屋舍旁边忽然涌出泉水,味道有如江水,每天都会跳出两条鲤鱼,夫妇二人便用来供养母亲用膳。一次,有赤眉散贼到达姜诗乡里,率兵经过姜诗家时说:“惊大孝必触鬼神。(惊动大孝子必定触怒鬼神。)”便不骚扰姜诗一家。当年又正值饥荒,散贼便送米肉给姜诗,姜诗接受并且收起,一家得以安全。
60年,察为孝廉,汉明帝下诏道:“大孝入朝,凡诸举者一听平之。(大孝之人都可入朝,凡是各荐举的人一听得平。)”于是被拜为郎中,同时兼任江阳令,在任时逝世。所居住、治理的地方,乡民都为他立祀。
《后汉书》赞庞氏曰:“端操有踪,幽闲有容。区明风烈,昭我管彤。”
《二十四孝》诗曰:“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子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