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理论是一种犯罪学理论,破窗效应(英语: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心理学理论,由詹姆士·威尔逊及乔治·凯林(英语:George L. Kelling)提出,刊载于《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题为《Broken Windows》的文章上,20世纪90年代,美国纽约市警察局局长威廉·布拉顿(英语:William Bratton)和市长鲁迪·朱利安尼(英语:Rudy Giuliani)进一步推广了这一理论,他们的警务政策受到该理论的影响。在这十年里,这个城市的犯罪率显著下降。该理论认为,犯罪、反社会行为和社会混乱(英语:civil disorder)的可见迹象创造了一个城市环境,鼓励进一步的犯罪和混乱,包括严重的犯罪,所以,针对轻微犯罪(如破坏公物、公共饮酒和逃票)的警务方法有助于创造一种秩序和法制的氛围,从而防止更严重的犯罪。
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没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占领、定居或者纵火。又或想像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如果无人清理,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为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因此破窗理论强调着力打击轻微罪行有助减少更严重罪案,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面对罪案。
此理论描述社区失序的五个阶段:
就社区失序的情况,凯林与另一学者凯瑟琳·科尔斯(Catherine Coles)于1996年提出“修补破窗(Fixing Broken Windows)理论”。他们认为执法者应尽早识别及紧密留意和控制高危险群,另外须保护守法的青少年,同时要促进居民参与维持公众治安及协调社区内不同的团体处理治安问题。
一天正午,一辆较为昂贵的汽车停在一个人流量较少、没有监管员与闭路电视的街头停车位。
过了五分钟,这辆车完好无损。
过了三十分钟,这辆车出现了一个极为明显的人为划痕。
过了四十五分钟,监管员与车主均没有出现。这时,车的左前车灯被人砸碎了。
过了五十五分钟,监管员与车主还是没有出现。这时,车的两块窗被人砸碎了。
过了六十五分钟,监管员与车主甚至连警察都没有出现。这时,车的所有玻璃均被人砸碎了,一个车门甚至还打开了。
过了七十五分钟,还是没有任何人阻止。此时的车已经面目全非了。
因为文中的车从第一次破坏开始就没有执法人员与车主出来阻止,最后被破坏得面目全非,这就是破窗效应。